上星期六,參與了藝術公民為艾未未“被失縱”而發起的遊行。
這是我第一次參加的遊行。零三年的七一,我還是一個沒有什麼立場的高中生,當天我們去看港大建築系的畢業展,之後我們散步到中環。之後,那成了我以後在港大數年的散步路線,跟外國人走,朋友走,師弟妹走。
不是為了艾未未
行動總有一個原因。作為一個集體,遊行是為了艾未未,而對個人來說,我並不是為了他的遊行。先不論他的藝術主將以及形式,看他的行動﹣﹣他出於深深畏懼而所作的勇敢行為,至少知道他有比“我們”更大的信念,而那信念讓他“自由”。“自由”是他選擇了他對於中國人的體察關心表達的方法;“自由”更是他就算是被抓了,他仍能相信他的心。以這角度來看的話,不自由的是平日擔心自身生計前途周末關心世界的我們;前幾天在那由梁文道先生主講的“文化研究生如何就業”這一荒誕而有趣的題目下,便有不少準畢業生提問有關世界急速變化,又或是家人期望的恐懼。恐懼其實不來自警察政府,而在於我們在他們的行動以前,就基於害怕而屈服。所以對我的感受和感情來說,很多香港人正在建造一個又一個無形的牢。
當然,自由的前提是不侵犯他人的自由。而艾未未沒有那麼做的時候被“侵犯”了,那就有點問題。遊行當天,那張傳單更列出五十多位自二月開始被抓的人。這可不是一種理所當然。
遊藝還是遊行?
是次會出去走走的另一個主因是因為這是藝術家發起的。所以也可說是我對藝術家和創作人的支持。其次是我對香港的藝術家好奇,而且也少有大家聚在一起的時候。因此順著和平的奢侈,就出去湊個熱鬧。果然有很多人特別地打扮,也有人帶著“藝術品”,旁人看這群走在一起的人,是遊藝會還是遊行。一線之差。
路線也定得特別。由旺角的行人專用區,步行至尖沙咀,途經暢旺的彌敦道,以及農曆新年花車巡遊指定路線廣東道。因此“消費”大概是大部分沿路行人的“上街”目的。看見我們這幫不明所以走在馬路的人,心態亦更像是看一場表演。這是挺教我意外的, 因為我真的沒有長時間“被拍”的經驗,原來是有種奇怪壓力的。我第一次感到誰人都可以是攝影者的可怕,尤其當一切變得如此理所當然。那些拿著手機拍攝的”旁觀者“到底在關心什麼? 注視的是隊伍當中一些人的特別扮相,還是我們行動的訊息?
反差最大的,是廣東道一段。名店林立,尖沙咀是屬於自由行的天堂。多麼的諷刺,最自由的中國人要在這裡打扮到最像困在廣告燈相裡的模特兒。而我只能步行,簡單地向前,看著他們看著我們的目光,目光顯示著他們看見眼前的,卻沒有遠象。
對香港藝術文化的一點隱憂
對於政冶,我跟大部份人對藝術的看法一樣:不懂,看不懂,不了解。但我知道我的生活不脫離政冶,正如生活必須包含藝術。所以問題不落於是否知道,而是是否關心。藝術家的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創作動機,應從他內心真正關心的東西出發,繼而行動,再做出作品。作品可能離它的出發點很遠,因為這過程中不斷地發掘,再發掘,變成一個更大的世界,更永恆的價值。亦所以大部份藝術家,他的不同作品,關心的是同一個他內心的中心課題。而在此以外的時間,藝術家依舊要穿衣吃飯,不見得凡藝術家所為就必然是藝術品。
在遊行隊伍中,很多”PROPS“(劇場中的道具簡稱),有黃國才先生的“草泥馬”;有一位學生做了一個可以拖行的蟹﹣﹣意謂“河蟹”; 花苑做了不太可見的“未”字微小剪紙。也有人用輪椅做了個指南車一樣的裝置。也有一些人帶上艾未未頭“cool"等等等等。對於這中間許多的以表達某種訊息的作品,其訊息在先,目的為比呼喊口號更能引起注意。這些不一定是傳媒所報導的“藝術品”。之所以要強調這一點,是繼往年在電視上看見無記報導以商場的聖誕裝飾等同於“藝綻公園”的裝置藝術,又再次把一些非藝術品看成藝術。而現在各商場的各個“展覽”傾向展出具像精緻的小擺設,卻亦被塑造成一種有質素的即便不太藝術卻總算有點文化的展覽風氣。要是我們滿足於這種風氣,小孩情人以為有一個個拍照的背景而快樂,這誤把後退為前進,香港這種文化藝術正在發展卻是畸型發展。
後記
是日,最難忘的,是蛙王的行為藝術。他把最日常的A4紙稱為"Human Message Contianer", 然後讓在場的所有人把這些紙拋起來,並號稱“Let the Human Message Container Fly" 。我到現在這一刻也記著那數秒的快樂。久違了的忘憂。我想那剎那我們大笑的原因不過是基於一種周星馳式的笑話。但另一個原因,大概來自一種純綷。藝術就是換來一種新視野。是一種像魔術一樣的東西。把簡單,附拾皆是的東西看成是一種美麗,或一種發現。如果人人都還有這樣的一個心,就會發現更多的可愛人事物。如果更多人願意去相信,一同發掘,就不用有異見,異見也可是可愛的。或許是一個烏托邦,不一定能實現,但至少心裡的那個影像,是專屬於你的創作。而人人皆有這潛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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