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18 January 2011

忘記身份

喜歡戲劇。會選擇從事戲劇的。大概都始於“看”。
“看”了。覺得有趣,於是想“做”。
“做”了,給別人“看”了,“心”就滿足欣喜了。

這大概也不限於戲劇,雕塑、文字、聲音亦如是。

如果說只要張開眼睛, 我們都在看
那麼我們去看戲。分別是在於目的?
作為創作人,目的是在於別人的目的?
在想像別人會看到什麼的時候,自己的目光卻放空了。
如果倒過來,自己“看”的(也就是自我所想要追求的)
如果是深刻的。且成為具體的視線。大家反過來。就可以追隨。
又或者反映出他們自己的線。
那就成了一種對話。

而我們都必需不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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